延市医党办发(2018)2号
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延安市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的要求,结合我院正在开展的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工作,不断强化医院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医院整体工作再上一个台阶。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 长:胡生凡
副组长:郑 彤 武治东 白延珍 贾景丽 曹 慧
成 员:冯 飞 贾 涛 张 萍 吴海军 张家玮 李志东 李 勤 朱爱荣 钟 瑛 吴小东 边俊全 宗世才 袁建新 李 若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办,冯飞兼任办公室主任,李若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加强政治建设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品质。
2.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开展党章党规法律教育,增强“四个意识”。
3.每月定期抽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
(牵头领导:胡生凡,责任科室:党办)
(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利用微信、网站、电子屏等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人人知晓。
2. 积极开展对外宣传,加大正面宣传力度,配合全市“寻找最美延安人”宣传活动,组织好医院“身边好人”推荐活动。
3.坚持开展道德大讲堂活动。
4.多种形式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传统节庆、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活动。
(牵头领导:胡生凡,责任科室:党办、监察室、宣传科)
(三)文明服务
1.提倡说普通话,文明用语,举止得体大方。
2.微笑服务、规范服务,严惩“生冷硬推”现象。
3.佩戴胸卡,衣服干净整洁,女士淡妆上岗,盘头、不佩戴金银首饰;男士不留长发、不留胡须,不穿奇装异服。
4.按时上下班,工作期间不准玩手机、聊天、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挂号、收费、发药、医保等服务窗口排队等候不超过15分钟。
6.主要收费项目公开。
7.设立无障碍设施,服务良好。
8.有健全的投诉机制,投诉渠道畅通。
9.无收受“红包”、开“大处方”现象,无医疗责任事故发生。
(牵头领导:郑彤,责任科室:党办、人事科、监察室、医务科、财务科、基建房产科、门诊部等窗口部位)
(四)志愿者服务
1.完成志愿者注册服务,成立志愿者服务队。
2.坚持在大门口推送行动不便的病人。
3.坚持开展志愿咨询、导诊、测量血压等“小微服务”服务。
4.定期开展走基层送健康及党员进社区等活动。
5.配合完成市区文明办下达的志愿服务。
(牵头领导:郑彤 ,责任科室:党办、团委、门诊部)
(五)环境卫生整治
1.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确保无过期及损坏现象。
2.车辆停放整齐,车头方向一致,停在指定区域,保安人员精神面貌良好,有序指挥车辆停放。
3.医院环境卫生整洁,无卫生死角,厕所无异味。
4.医疗废弃物处置规范,记录规范。
5.职工灶人员持证上岗,无过期及变质食品,餐厅卫生干净,工作人员服装干净整洁。
6. 开展“文明餐桌”活动,倡导“光盘行动”,文明用餐,厉行节约。
(牵头领导:贾景丽,责任科室:动力科、总务科、保卫科、基建房产科)
(六)控烟工作
1.公共场所及工作区域有禁烟标识。
2.开设劝戒烟门诊。
3.医院禁烟区域无烟头、无吸烟人员。
4.保洁员、安保人员、控烟员主动劝诫吸烟人员,控烟督导员经常性巡查控烟工作。
(牵头领导:曹慧,责任科室:疾控科、保卫科、动力科)
三、时间安排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阶段(2018年1月10日——2018年1月15日)。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工作推进会,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开展创建工作宣传,营造浓厚工作氛围,广泛动员全院职工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和“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活动中。
(二)组织实施,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1月15日——2018年11月底)。按照任务分工,全面开展创建工作。从优质服务、美化医院工作环境,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医院整体形象入手,着力解决《方案》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全面落实各项创建工作任务指标。
(三)巩固完善、全面迎检阶段(2018年11月底——2018年12月底)巩固成果,建立精细化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提升创建水平,实现全面达标,成功完成“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是推进医院发展的有力抓手。各科室、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去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立即行动起来,迅速掀起创建高潮。
(二)坚持问题导向,落实责任。各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进行逐条逐项落实。创建办公室要逐条落实,在“落细落小”上下功夫,在“立行立改”上见成效,确保创建工作能够高标准地完成。
(三)加强领导,严格考核。创建工作是一项面宽、量大的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责任科室要具体抓,确保把每一项工作责任到人。同时,医院将建立责任追究制,对在创建工作做出贡献的科室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创建工作出了问题的科室和部门按照全面质量考核办法进行处罚。
中共延安市人民医院委员会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