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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计生委制定出台十四条健康扶贫整改政策措施

作者:陕西省卫生计生网 规划财务处  发布时间:2017-05-17 阅读:

一、完善健康扶贫信息系统,实行健康扶贫数据动态管理,确保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退出。今年5月底前,与扶贫部门同步完成健康扶贫数据清洗核准工作。

二、由各级财政资金资助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确保参保率达到100%,新农合大病保险覆盖率达到100%,并将此两项指标纳入健康扶贫考核“一票否决”(要求2017年5月底前完成)。

三、对符合分级诊疗规范的参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比例在去年的基础上再调高5个百分点。

四、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下调到3000元,封顶线不变。

五、由省、市、县财政按比例分担,为全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2015年底人口数据为准)购买重大疾病补充保险,在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后,通过补充保险再予保险(具体政策另行发文)。

六、严格控制目录外诊疗、用药和费用总额,乡级住院医疗费用必须全部为合规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县级和省市定点医疗机构非合规医疗费用限定在5%、8%以内,超出部分由医院负担。

七、各地结合实际建立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专项救助基金,在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充保险报销后再予救助,确保就医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个人当年实际医疗费用负担不超过3000元。

八、在各级定点医院为贫困人口开辟就医绿色通道,设立专门窗口,落实专人办理,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

九、认真实施“三个一批”计划。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按“三定两加强”原则,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民政低保户、特困户三类人群,建立救治台账,实施销号管理,开展11种大病集中救治工作。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全面建立农村贫困人口健康卡制度,每年至少免费体检1次, 2017年实现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服务全覆盖。重病兜底保障一批:对患有重特大疾病、家庭成员多人患病、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等特困人群,通过民政救助、县级专项基金救助、动员社会组织救助等形式,实施兜底保障。

十、加快基层卫生计生机构和人员整合,在乡镇建立医疗技术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两个中心,医疗技术中心依托乡镇卫生院开展业务;公共卫生中心在乡镇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承担健康扶贫、健康教育、妇幼保健、计划生育、老年体检等任务。2017年6月底前,全省乡镇卫生计生机构人员整合必须到位。

十一、实施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计划,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实行政策、项目、资金、人才“四个倾斜”,确保到2020年每个贫困县至少有1所二级公立医院,每个乡镇有1所政府举办的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名具有从业资格的乡村医生驻点或巡回服务。

十二、继续开展三级医院对口包扶贫困县医院工作,深化县镇一体化改革,加强远程医疗系统建设和应用,促进分级诊疗。

十三、加强贫困地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加大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力度,提高贫困人口健康素养和防病能力。

十四、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采用健康扶贫政策培训班、宣传栏、明白卡、流程图等多种形式,提高基层干部和贫困人口对健康扶贫政策的知晓率(要求2017年5月底前达到100%)。特别要通过一对一、面对面的办法,进村入户宣讲健康扶贫政策,确保所有贫困人口都了解政策规定和报销流程。